法考成绩复核-法考成绩复核
法考这三年,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没打算把工夫都花在死记硬背上。
那会儿认定背法条能拿高分,目前看历年真题,发现卷面写得密密麻麻,阅卷老师翻得头都大了。便我就换个思路,把精力花在“如何让阅卷人看懂”上。 这就好比做菜,不是把食材堆在盘子里等客人上来,而是得先摆好盘子、倒好汤、切好碟子,让客人看着舒服,闻着香,才愿意坐下来吃。讲评分标准,实际上就一句话:啥对、啥错、得几分,务必看得清清楚楚。 大量考生总纠结于那个“三度”——相似性、程度、影响。
这听起来挺抽象,但实际操作起来,就是看你的逻辑有没有把话说清楚。
比如问“甲明知乙意图杀人还帮凶”,按旧的标准,只要认定甲有帮助行为就行,不用管甲心里多清楚。目前系统改得细了,它启动区分“教唆”和“帮助”,要是甲只是说了句“我去”,没给乙具体如何干的指令,那可能就不算典型的教唆,只是好办的帮助。
这种细微的差别,老生常谈,但那会儿考生好办忽略,认定只要没动手就算没事,结局一复核,分数直接掉回来不少。 还有个难题就是“罪名认定”跟不上。
那会儿只要行为符合某个罪名,哪怕确实有争议,只要没证据证不假,也能判。目前系统强调“证据确实充分”,这就意味着要是证据链断开了,哪怕事实再清楚,也不能判。
比如一起故意杀人案,要是有凶器,但凶器来源不明,要么现场没有搏斗痕迹,光凭嫌疑人口供就定罪,那风险极大。复核时,法官会盯着这个证据链,问你是不是把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混了。
比如你指控对方是“故意杀人”,但现场只看到对方扔了石头,并且不知道石头上涂了字也没人告诉,这如何就是杀人?这逻辑就跑不掉了。 那会儿我总想着“法条背得熟,就能通关”,结局考试时脑子一片空白,上去一看题,全是细节坑,反而把基础分都丢了。目前才懂,法考考的不是背了没有,而是能不能在压力下,精准地把法律条文和案件事实套起来。
比如有个案例,被告人按照被告人的指使去实施盗窃,被告人自己没动手,但被鉴定为“共犯”要坐牢。
这题那会儿看认定“没动手不用负刑”,目前系统一看,行为上确实没动手,主观上也没犯意,这就不是典型共犯。复核时法官会重点看這點,出于要是认定了,量刑哪来依据? 实际上大量时候,分数低的不是法条背得丢三落四,而是“文书表达”出了难题。有些考生写卷面时,把法条当口号喊,要么把被告人当主角推,自己当法官写。法官阅卷,就是看你是不是站在法律角度思索,而不是站在“我要如何样”的角度想。
比如问“量刑建议”,你不能只说“建议判三年”,得说“基于事实认定,被告人具有减轻情节,建议判处三年有期徒刑”。
这种表述,法官一眼就能看懂你的逻辑链条,不用再回头去翻卷面找依据。 还有那个“类似案件”的难题。
那会儿大家遇到新罪名要么新型情节,第一反应是“这肯定有罪”,结局交了卷,二审改判了。目前系统要求“类似案件”务必供给对比数据,比如同类判决的平均刑期、量刑指导意见的适用情况。
比如问“抢劫数额较大”,要是只给一个大约范围,复核时法官会问,这个范围如何来的?
是不是参照了统计数据?要是没给具体依据,哪怕看起来有罪,也可能被判重。
故此,有时候你成绩平平,不是出于法条背得烂,是出于你没办法拿出数据来支撑你的观点,让法官认定“这个判决有依据”。 最终想说,法考不是一锤子买卖,而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。刚启动认定难,是出于你还没搞清楚规则,一直在绕弯子;后来认定好办,是出于你启动注意结构,注意证据,注意表达。
那些认定“法条背得深了就能高分”的,实际上是在用战术上的勤奋掩盖战略上的懒惰。目前回头看,大量高分不是靠死记硬背出来的,是靠不断调整策略、优化逻辑、精准表达换来的。 法考别看辛苦,但只要你愿意停下来,认真琢磨每一道题背后的规则,而不是盯着那些标红字体焦虑,慢慢来,总能找到适合自己的节奏。别总想着一步登天,先把基础打得牢,再把逻辑理顺了,再慢慢加难度。
毕竟,法律这东西,容不得半点马虎,也容不得半点不清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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